募款專區
Fundraising
捐款基金使用管理辦法
100.10.17 100 學年第一學期第三次系教職會議通過
109. 10. 5 109 學年第一學期第 二 次系教職會議修定
第一條
輔仁大學醫學院公衛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妥善運用各界捐款,爰依「輔仁大學各界捐款使用管理辦法」第六條規定,特訂定本系系所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
本系捐款 之來源為各界指定使用單位為公衛系之捐款,納入本系之系所發展基金;各界捐款由校方統收並開立正式收據,依捐款類別作以下處理:
一、捐款指定使用用途者,依捐款人之意願執行之。
二、捐款未指定使用用途者,則納入本系系所發展基金 。
第三條
捐款人指定捐款用途時,非經捐款人同意不得變更。
第四條
本系 系所發展基金 之用途:
一、 為舉辦學術活動或教育推廣活動等所需之經費。
二、 購置教學、研究 方面 所需之軟硬體 設備、圖書或資料庫 。
三、 贊助及獎勵學習、服務及研究。
四、 獎助績優學生。
五、 系務推展、系友發展所需之必要費用 。
六、 經濟需要援助的個案。
七、 贊助學生各項活動 。
八、 其他經系教職會議同意補助之各項活動 。
第五條
系所發展基金由系主任視系務發展所需,規劃編列執行經系教職會議通過後動支,但遇緊急需要動支者,得授權系主任先行動支,再於系教職會議追認 。
第六條
本辦法經系教職會議通過後,報請院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