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募款專區

Fundraising

捐款基金使用管理辦法

100.10.17 100 學年第一學期第三次系教職會議通過

109. 10. 5 109 學年第一學期第 二 次系教職會議修定


第一條

輔仁大學醫學院公衛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妥善運用各界捐款,爰依「輔仁大學各界捐款使用管理辦法」第六條規定,特訂定本系系所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
第二條

本系捐款 之來源為各界指定使用單位為公衛系之捐款,納入本系之系所發展基金;各界捐款由校方統收並開立正式收據,依捐款類別作以下處理:

一、捐款指定使用用途者,依捐款人之意願執行之。

二、捐款未指定使用用途者,則納入本系系所發展基金 。


第三條

捐款人指定捐款用途時,非經捐款人同意不得變更。


第四條

本系 系所發展基金 之用途:

一、 為舉辦學術活動或教育推廣活動等所需之經費。

二、 購置教學、研究 方面 所需之軟硬體 設備、圖書或資料庫 。

三、 贊助及獎勵學習、服務及研究。

四、 獎助績優學生。

五、 系務推展、系友發展所需之必要費用 。

六、 經濟需要援助的個案。

七、 贊助學生各項活動 。

八、 其他經系教職會議同意補助之各項活動 。


第五條

系所發展基金由系主任視系務發展所需,規劃編列執行經系教職會議通過後動支,但遇緊急需要動支者,得授權系主任先行動支,再於系教職會議追認 。


第六條

本辦法經系教職會議通過後,報請院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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